一、CCS福州分社对外省转入平潭船籍港的船舶复核费用进行相应减免,拟减免相关复核费用的船舶需提交经船东协会确认的申请表(详见附件)。
二、转入船舶复核费用减免见下表:
序号 |
船舶标准 |
复核费基准(元) |
减免后复核费(元) |
1 |
GT<2000 |
10000 |
5000 |
2 |
2000<GT≤3000 |
15000 |
10000 |
3 |
3000≤GT<10000 |
20000 |
15000 |
4 |
GT>10000 |
30000 |
20000 |
注:GT系指船舶总吨位
(一)上述减免后复核费用系指单艘船舶的复核费用。
(二)若区内单家船公司一次性转入的船舶为3艘及以上时,复核费用可在单艘船舶复核费用基础上再减免20%(即以八折计算)。
三、对转入平潭船籍港船舶的复核费用减免措施暂定一年,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。
附件:
平潭综合实验区转入船舶复核费用减免申请书
公司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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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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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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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吨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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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核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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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 公 司 |
(注:如一次性转入的船舶为3艘及以上,请公司在本栏予以说明,填写原船名、原船籍港、船舶总吨位等)
年 月 日(船公司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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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船 东 协 会 |
年 月 日(船东协会公章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