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航管理类
(一)《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等效证明》签发
应提交的材料:
1、《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等效证明申请书》;
2、船东互保协会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已投保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有效单据,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其他财务保证有效单据;
3、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;
4、委托书、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